追加信托资金业务办理指南
一、追加资金须知
(一)我公司在信托计划开放日之前接受办理信托资金追加业务,为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与顺利,客户须在不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办理预约登记。
(二)追加资金的金额应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如信托合同有规定)
二、预约登记
客户可以通过拨打400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到我公司营业场所,进行追加信托资金的预约登记。
三、签约
(一)签署:
1、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追加信托资金专项条款》(“追加条款”):
(1)复印信托合同追加条款页面;
(2)从本网站下载追加条款;
(3)由我公司客服专员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追加条款发给客户。
2、客户填写并签署追加条款(一式三份),签署完毕后连同必备材料一并先传真后再寄回至我公司。(特别说明:客户仅需填写追加资金的金额,折算的信托单位由我公司填写。)
(二)必备材料:
1、证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2、受益账户资料(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四、划款
客户务必于信托计划开放日前一工作日之前将足额的追加信托资金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注意要点:
1、划款资金必须与追加条款所填写的追加资金金额一致;
2、划款账户必须为委托人本人账户;
3、采用现金或现金本票划款的客户,须提交银行回执原件。
五、追加生效
在信托计划开放日前一工作日之前,我公司收到追加条款签署页及必备材料传真件且信托资金到账后,我公司将在信托计划开放日确认该笔追加资金正式加入信托计划。
在追加信托资金正式加入信托计划后,我公司将把盖章后的追加条款(一份)与更新后的受益证明书寄送给客户。
下载附件:追加信托资金专项条款
(一)我公司在信托计划开放日之前接受办理信托资金追加业务,为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与顺利,客户须在不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办理预约登记。
(二)追加资金的金额应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如信托合同有规定)
二、预约登记
客户可以通过拨打400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到我公司营业场所,进行追加信托资金的预约登记。
三、签约
(一)签署:
1、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追加信托资金专项条款》(“追加条款”):
(1)复印信托合同追加条款页面;
(2)从本网站下载追加条款;
(3)由我公司客服专员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追加条款发给客户。
2、客户填写并签署追加条款(一式三份),签署完毕后连同必备材料一并先传真后再寄回至我公司。(特别说明:客户仅需填写追加资金的金额,折算的信托单位由我公司填写。)
(二)必备材料:
1、证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2、受益账户资料(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四、划款
客户务必于信托计划开放日前一工作日之前将足额的追加信托资金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注意要点:
1、划款资金必须与追加条款所填写的追加资金金额一致;
2、划款账户必须为委托人本人账户;
3、采用现金或现金本票划款的客户,须提交银行回执原件。
五、追加生效
在信托计划开放日前一工作日之前,我公司收到追加条款签署页及必备材料传真件且信托资金到账后,我公司将在信托计划开放日确认该笔追加资金正式加入信托计划。
在追加信托资金正式加入信托计划后,我公司将把盖章后的追加条款(一份)与更新后的受益证明书寄送给客户。
下载附件:追加信托资金专项条款

